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方法

  
    1.团支部和基层团委转出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当保留存根;对转进的团员,要及时登记名册,编入支部和小组。
    2.转出团员组织关系时,在不知道接收单位团组织是基层团委,还是基层支部(或总支)的情况下,转出单位团委可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上填写“XXX单位(接收单位)团组织”。 接收单位团组织如果是基层团委,可以直接接收关系。如果是团支部或团总支,其上级团委应予接收并办理接转手续。不要随便把团员组织关系退回到原单位。
    3.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对只有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档案材料,也没有在“备考”栏内注明自带或组织代转的,这种倩况,接收单位可先接转其组织关系,然后再由本人或组织向原单位索要材料,如档案材料已遗失或原单位已撤销。材料无处查寻,可由现在单位团的组织经过研究,补填“团员登记表”。
    4.在开写组织关系信的时候,遇到没有档案材料的,应在“备考”栏内注明,去何单位要写清楚,以便及时转递。
    5.要教育团员重视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组织关系,一般应当由团员本人转,不得随便托人代转,以免丢失。还要向团员讲明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和有关规定。
    6.团委、总支、支部的团干部,要学习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熟悉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