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2007年11月11日 16:44  点击:[]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2004年11月1日)

一、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成就及面临的形势

“九五”以来,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关注下,通过各类成人高校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就。初步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多渠道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1995年以来,全省各类成人高校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8.8万人,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年培训达10万人次,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成人高等教育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成人高等教育肩负着重大使命。近年来,随着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广泛运用,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民就业、上岗压力增大,接受高等教育的要求日益迫切;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又为成人高等非学历教育提供了旺盛的社会需求。成人高等教育同时承担重大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和高层次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双重任务,在提高国民素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整体上看,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与我省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成人高校的办学条件还不能完全适应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的要求。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够大,特色不够明显。教育教学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不规范办学和不规范管理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都要靠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加以解决。

二、加快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

加快成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学历教育为基础,以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面向基层和社区,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直接有效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推进小康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步伐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3〕23号),到2007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成人高等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教育教学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逐步形成一个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灵活开放、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代成人高等教育体系。以省电大开放教育系统为基础,形成覆盖全省的现代成人高等远程教育网络。

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切实把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重点,大力开展行业、企业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对城乡从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每年年培训总量达到15万人次。

(二)稳步扩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规模

到2007年,全省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教育等)在学人数达到25万人;到2010年,达到30万人。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在学人数占全省本、专科教育在学人数比例均保持在38%左右。

(三)创建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

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成教(继教)机构、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成教(继教)机构、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各市(行业)电大分校中,各创建1—2所示范院校。各类成人高校要创建1—2个独具特色的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

(四)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在各类成人高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全省重点支持和培育成人高等教育学科带头人30名;专业带头人100名;课程带头人300名。各类成人高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并充分利用以省电大开放教育系统为基础的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平台,使优质的教育资源覆盖到全省各类成人高校和各函授站,逐步实现网上教学和管理。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继续推进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扩大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成人高等教育的权限。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成人高等教育进行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重点管理好学历教育的规格和质量。各市政府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成人高等教育的总体规划、基地建设、监督检查,管理所属成人高校和本地区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市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各类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办学单位对所属学校实施直接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审定学校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保证教育经费和基建投资。

(二)大力开展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要进一步理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明确省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各类成人高校和科研单位是开展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其他培训和教育机构须经严格审批才能开展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要定位准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重心要继续向企业倾斜。要进一步改革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各类成人高校应“以服务求发展,以贡献求支持”,主动同行业、企业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行业、企业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要制订和完善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并存、并重、并用制度。各类成人高校应逐步要求毕业生取得“双证”。要以普通本科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依托,进一步拓宽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渠道。

(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和各类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办学单位要逐年加大对成人高等教育的投入。各类成人高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依法筹集资金,学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投入方向要首先保证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本系统、本企业现有教育资源(包括社会闲置资源)的优化组合,帮助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教学、科研、生产、培训相结合的多功能实习、实训基地。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资源的效益。积极探索校企联合的办学模式。

(四)积极探索各类成人高校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机制

通过调整招生计划,引导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以本科层次的函授、夜大教育为主,保证教学质量。严格控制专科层次全日制办学规模。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仍应以专科层次的全日制、业余和函授教育为主。可以招收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从业在职人员和社会公民。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相应条件并经批准的成人高校,可试办--本科教育,并获得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

(五)努力创建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各类成人高等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的标准和扶持政策,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扶持。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学校应抓住创建示范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的机遇,统筹规划,在资金投入、师资队伍、实验实习实训设施、图书资料、制度保障等方面向创建特色骨干专业倾斜。

(六)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各类成人高校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使学生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诚信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大批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

(七)切实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要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进入成人高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建设入手,认真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学水平。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教师任用新机制。要建立学校与企业、部门双向介入,教学、科研、生产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培养学科、专业、课程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

(八)扎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各类成人高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准确定位,拓展服务面,优化专业设置,使培养模式不仅要全面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三个面向”的精神,而且还必须维护学历教育的严肃性。根据地方和基层对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的要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关系,适度增加技术性和实用性课程,加强各种实践教学环节。鼓励以就业、上岗、转岗为导向,走“定单培养”、校企联合、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培养技能型、实用型、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等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

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方便在职从业人员接受高等教育,鼓励各类成人院校在实施弹性学制的基础上,试行累积学分制。积极创造条件,构建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九)严格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及加强函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并形成制度。每年对部分成人高校和部分函授站进行教学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继续坚持部分公共课程的全省统考制度。要继续实行函授站年度备案公示制度。省内外高校在晋设置的函授站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到省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年度备案手续,不允许未履行年度备案手续的函授站招生。省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示允许招生的函授站名单。

在进一步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注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研发并使用全省统一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全程动态管理软件,实现学生学籍全程网上管理。严格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坚决查处乱办学、乱收费、乱发文凭和考试舞弊等问题。

(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成人高等教育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继续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要制订并落实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和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各种成人高等教育。民办高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注重社会效益。要逐步建立社会力量办学服务体系,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一)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

要加快各类成人高校现代教育手段和教育资源信息化建设进程。各校要建成校园网,各函授站要建有计算机教室并和主办院校校园网联通,实现网上教学和管理。要完善并充分利用以省电大开放教育系统为基础的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平台。要开发数字化实验与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共享实验环境。要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和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十二)深入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加强中外合作办学

深入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探讨研究新时期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与规律,指导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各类成人高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与国外成人教育机构建立联系和合作办学关系,引进科学合理的教育项目,不断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教学、科研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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