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检查、考核全室教师对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学校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本教研室的思想建设。
二、组织教师拟定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习题集和教学参考书等。
三、组织任课教师编制教学计划,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并负责检查、考核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
四、组织领导本室人员努力学习专业学科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学科研究和各项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和学术水平。
五、组织开展课程建设讨论。开展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交流教学经验,搞好集体备课、观摩教学和互相听课等教学活动。
六、拟定本室人员的进修计划,供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考。
七、配合人事处、教务处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
八、负责考核拟调进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及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提出能否调进或开新课的考核意见。
九、完成校领导、教学职能部门及本部门交给的其他教学和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