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点击量:

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文件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公布,请申请人认真研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位申报老师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质量,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报送材料

1.申请书及活页一式5份(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夹入1份申请书中)。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打印。

2.与申报材料一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及电子版。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同一申请人的申请书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七、报送要求

1.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2.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114),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xczkyc319@163.com),邮件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姓名”命名。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2月26日

版权所有: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科研服务中心

校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邮编:030024

邮箱:sxczkyc319@163.com 传真:0351-658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