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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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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晋教科〔2019〕3 ),现组织开展 2025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分为五类: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

(一)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

2.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不超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3.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硕士学位以上授权高校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15项,其他本科院校(含职业本科)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10项,高职院校每校两类项目共推荐不超过5项。各高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自主确定申报指南、自行组织评审,学校对申报项目遴选、排序后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采用“省立项省资助”“省立项校资助”的方式支持项目实施。

(二)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3.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普通本科院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3.遴选支持:采取揭榜招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选题立项1项。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硕士学位以上授权高校。

2.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3)。

3.遴选支持:学校以限额申报方式组织开展。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材料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名单。

二、材料要求

各高校要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1.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2.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3.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4.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项目。申请高校须报送加盖公章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请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的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组织:本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与评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

(二)申报方式:以高校为单位正式行文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三)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4日上午12:00前,申请人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服务中心,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包括汇总表)发送至科研服务中心邮箱sxczkyc319@163.com)。

(四)经费支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已统筹在高等教育“百亿工程”中并下拨到高校,请各校按照本年度各类项目经费标准予以支持落实。


科研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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