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晋教科〔2009〕3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申报方式、具体报送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校内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3份(均A4纸双面打印/复印)。
三、时间安排
用于校内评审材料务必于2025年11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服务中心。评审、公示、统一盖章后返回申报人进行装订。并于11月10日前交回所有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份数等见附件),由科研服务中心统一上传系统。
纸质材料交办公楼111室,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sxczkyc319@163.com。
科研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