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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27阅读数:

第一部分 概况

学校前身是1963年成立的山西会计学校,1985年在其基础上建立了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隶属于山西省财政厅。2002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太原理工大学联合举办太原理工大学财经学院。学校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组织机构代码:405702094法定代表人:赵丽生,单位性质: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占地面积92932.7平方米,建筑面积139519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文献45.76万册(套),教学用计算机2275台,教学仪器设备值4280.37万元,网络计算机教学中心、语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和校园网等教学设施国内一流。建有会计多功能综合模拟实训室、市场营销综合实训室、证券金融综合实训室、税务综合实训室等38个校内实训基地,8个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100余个校外产学合作基地。

一、本部门职责

我校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1个教学机构:财税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信息学院、商学院、旅游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公共课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党政管理机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纪检办公室、组宣部、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等;6个教辅机构:科研处、图书馆、电教中心、实训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等;2个群团组织:工会、团委。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总计11648.61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11340.07万元增加30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0.11万元,占比66.7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91.9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生均拨款增加;事业收入3250万元,占比27.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生计划增加;其他收入618.5万元,占比5.3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3.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教育部下拨的珠算资源库建设经费减少(2016年已拨付完)。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77万元,占比68.87%;项目支出3617.93万元,占比31.1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我校2017年教育支出10330.91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99.64%,用于基本支出6746.15万元,项目支出3584.7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78.94万元,下降了6.2%,主要原因是2017年维修工程支出比2016年减少;科学技术支出20.9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较2016年增加20.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899.68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了779.02,主要原因是2017年清算了养老保险(2014年10月-2017年12月)。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8.94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较2016年基本相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36万元,完成预算收入的100%较2016年基本相同;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27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比上年减少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原因是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校是全额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我校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校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决算公开报表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