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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日期:2019-03-07阅读: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2019届毕业生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具有本校正式学籍。

二、申请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对毕业年度内符合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请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低保证》应当记载有申请人的姓名,《低保证》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低保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1)。

5.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扶贫办公章)。截图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提交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残疾证》应当记载有家庭成员姓名,《残疾证》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残疾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

(四)残疾高校毕业生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

(五)特困人员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

4.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连续三年获得)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3.提交三年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

(七)申请注意事项:

1.《低保证》或《残疾证》的户主原则上应当是父母或本人,提交的《低保证》或《残疾证》应当记载有申请人的姓名。

2.《低保证》或《残疾证》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低保证》或《残疾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仅提交复印件

3.生活保障证明应该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与学生的直系亲属关系,写明本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期;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无效。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的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须加盖扶贫办公章,截图及印章应清晰可辨

5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制作要求:

1)电子版申请资料需要将身份证(双面)、银行卡、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为图片格式,并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双面)-银行卡-资格证明”的顺序添加至“申请表”word文件中,利用word软件中另存为”PDF”的功能,制作PDF格式申请文件;

2)命名规则为“学校名称+申请人类别序号+申请人姓名+申请类别名称”,申请人序号按照下列“申请人资格证明”中的顺序编列。例如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1-XXX-YXXX表示学生姓名,Y表示申请类别序号对应的文字(1.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2.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4.特困人员5.残疾高校毕业生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五、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41日前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材料及汇总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1.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

2.收集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审核,审核材料时需注意:

1)《低保证》、《残疾证》的户主原则上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特殊困难的家庭可以是其他家庭成员(如祖父母),但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户口本复印件。

2)生活保障证明应该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与学生的直系亲属关系,写明本年度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期;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无效。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的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须加盖扶贫办公章,截图及印章应清晰可辨

3.学院汇总材料,汇总时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开户行填写必须完整,精确到具体城市、营业部的名称和行号,行号需由本人核实,信息不准确将无法打款。

2)纸质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并将《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夹于材料中。纸质申请材料按《学院申请汇总表》排序后,报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将在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后返还学院,由学院返还给申请人。

3)毕业生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需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以学院为单位报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二)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及公示

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48日—412日)。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报告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市人社局将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所提供的建设银行开立的个人账号中。同时将已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重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加大对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程序为毕业年度毕业生办理申报工作,力争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到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资格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于41日前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材料及汇总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学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学校将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附件:1.生活保障证明

      2.《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就业指导中心   

                                                                     2019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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