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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届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0-10-26阅读: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406号)、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各类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7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组织2021届毕业生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本校正式学籍,在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应届毕业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申请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限享受一次。在本次申报之前已享受过的,不得再次提交补贴申请。

四、毕业生申请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2)。

3.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按照“申请表(学校红章)-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低保证明”顺序,文档所有内容要求清晰可识别,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DB+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父母一方或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持有的《残疾人证》、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3.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按照“申请表(学校红章)-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残疾人证-家庭关系证明”顺序,文档所有内容要求清晰可识别,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PC+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盖章)出具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截图及印章应清晰可辨。截图上不能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3.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按照“申请表(学校红章)-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贫困家庭信息截图”顺序,文档所有内容要求清晰可识别,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JD+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

(四)残疾毕业生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

3.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按照“申请表(学校红章)-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残疾人证”顺序,文档所有内容要求清晰可识别,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CJ+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按照“申请表(学校红章)-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顺序,文档所有内容要求清晰可识别,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TK+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

(六)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按照“申请表(学校红章)-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顺序,文档所有内容要求清晰可识别,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ZD+学院名称+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

(七)申请注意事项

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电子版)制作要求:

电子版申请资料需要将申请表、身份证(双面)、银行卡、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为图片格式,并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资格证明”的顺序添加至新建Word文档中,在Word软件中单击【文件】|【保存】,打开“另存为”对话框,设置保存类型“PDF”,制作PDF格式申请文件。

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中,申请表应在填写完成,粘贴一寸红底照片,由学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添加。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并制作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申请日期1026日至1030日。

(二)班主任初审及学院复审

2021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采取班主任初审,学院专人复审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组织申报、复审及材料上报。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根据《求职创业补贴资料审核要点》(附件4)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于114日前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材料(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助学贷款类型的除外)、PDF文件电子版及汇总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具体工作及要求如下:

1.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

2.收集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审核。

3.要求:

1)审核申请人是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2021届毕业生,并准确审核确认申请表所填学号;

2)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表与PDF格式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包括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第一联系电话填写本人电话,第二联系电话填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电话)、银行卡号、身份证明,确认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和卡号正确;

3)各类申请人类型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具体参考《求职创业补贴资料审核要点》(附件4);

4)纸质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纸质申请材料应按照学号顺序排序,并与《学院申请汇总表》顺序一致;

5)毕业生个人PDF格式申请文件需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PDF文件包含的图片要绝对清晰可辨,推荐以扫描形式制作;

6)《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应按照学号顺序,审核开户行填写必须完整,精确到具体城市、营业部的名称和行号的准确性,行号需由本人核实,信息不准确将无法打款。

(三)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及校内公示

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119日—1113日)。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市财政部门集中复核结束后,市人社局将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所提供的保障卡或银行卡中。同时将已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加大对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程序为毕业年度毕业生办理申报工作,力争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到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材料收集和资格审核工作,于114日前将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材料及汇总表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学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学校将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监督电话:0351-65833150351-6583321

 

 

附件: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太原市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2020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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