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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毕业生就业须知

日期:2021-06-30阅读:

2021届全体毕业生:

为使毕业生安全有序离校并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将办理就业手续相关事宜强调如下,请务必认真阅读:

一、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或档案由人才市场托管(需由人才市场出具接收函),将盖章齐全的协议书(或接收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山西省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市场。

2.采用合同或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学生以及未就业的学生(专升本学生暂缓)毕业时将派遣回毕业生生源地,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相应派遣单位为生源地教育局或人社局。

三、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

1.凡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毕业时将暂缓派遣,不办理就业报到证。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于20217月底前(录取结束后)完成学校就业管理系统中就业信息的填报,就业指导中心将于专升本录取结束后对录取情况进行统计,并为参加专升本考试未升学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已录取学生无需办理《就业报到证》。

2.被本科院校录取后放弃升学的毕业生,务必于当年1231日前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由本科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退学证明等)并办理派遣手续。

四、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每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往届生改派手续,如办理相关业务,请于每周三之前将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正常情况报到证可于周五领取,特殊情况除外。

1.初次派遣至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的毕业生,从毕业时间起,一年之内可申请改派。申请改派所需的材料: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就业报到证原件(两联)、新接收单位签章的协议书(改派回生源地不需要)、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因生源地信息错误需要改派的毕业生,申请改派所需的材料:就业报到证原件(两联)、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初次派遣至生源地(即生源地教育局、人社局)的毕业生,从毕业时间起,四年之内可申请改派(如签约单位仍在生源地范围,可直接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改派)。申请改派所需的材料:就业报到证原件、新接收单位的协议书。

五、毕业生档案、户籍关系如何处理?

1.毕业时派遣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及毕业离校时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学校均会在毕业当年统一以EMS的形式将个人档案转寄至个人登记的详细档案转寄地址,请注意查收。

2.离校前保卫处集中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籍关系在入学时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及时落户。

六、毕业生离校时应取得哪些材料?

1.毕业证:教务处发放;

2.就业报到证:就业指导中心发放;

3.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办理(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不办理);

4.档案:学生处办理;

5.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党组织关系接转:(一)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二)到学院学生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三)到组织部(办公楼303室)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团组织关系以班为单位到校团委办理。

七、就业手续的办理流程

填报学校就业管理系统 →按照就业类型交回各类纸质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状况证明、人才市场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邮寄(学生处)→办理户口迁移(保卫处)

注:三方协议书及人才市场接收函务必提交纸质版本,并于71日前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八、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就业派遣负责部门:就业指导中心  6583315

档案管理部门:    学生处    6586595

户籍管理部门:    保卫处    6583260

学籍管理部门:    教务处    6583255

党员管理部门:    组织部    6583246

特别提示:

1.提醒所有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到证(蓝联),报到证一旦丢失或污损,对后续的就业手续办理以及未来的工作调动将带来很多麻烦,甚至无法补救。

2.毕业后档案不能自己保存,否则会成为“死档”,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由生源地教育局或人才市场接收。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超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慎重对待。

4.《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在有效期内办理有关手续,超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请务必慎重对待。

5.除毕业前集中办理、领取就业报到证外,学校每周四去教育厅办理一次就业改派(寒暑假集中办理),离校后的毕业生可在学校工作日内凭身份证或毕业证由本人领取就业报到证,不得代领。

6.预征入伍、西部计划等项目就业毕业生,项目服务期满后按应届生同等对待。

祝同学们工作顺利!

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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