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数学》课程考核方案与标准
一、考核对象 
         我校信息系计算机和软件测试专业一年级的学生。 
二、考核标准 
         本课程是非数学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是在计算科学管理学科中应用广泛的一门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知识点,具有比较熟练的基本运算能力,形成处理数学问题的思想和方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方式 
         本课程的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两部分:1.过程性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2.终结性考核,占综合成绩的70%。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平时的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在参与中获取知识,发展思维,从而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 
   (一)过程性考核,即平时成绩 
        包括考勤、作业、期中考试等。 
         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此项为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参与态度评价,根据出勤率情况进行考核,占平时成绩的20%。
  考核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等级计分。根据所完成作业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考核,占平时成绩的40%。 
    作业考核可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A:作业完成及时,运算过程清晰简洁、答案准确; 
           A-:作业完成及时,运算过程不够简洁、答案准确; 
           B+:作业完成及时,运算过程不够简洁、出现知识性错误; 
           B:作业没有及时完成,推理混乱,出现较多的知识性错误。 
         3.期中考试。此项考核目的旨在促使学生进行阶段性复习,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为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此项考核占平时成绩的40%。 
           以上三项根据所占比例进行综合汇总,得出学生的平时成绩。
   (二)终结性考核,即期末考试 
           通过期末试卷测试的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包括基本知识、基本运算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解决经济应用问题的能力等等。试题类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证明题、应用题。  其中,客观题占20%,计算题占30%,证明题占20%,应用题占30%,题型可根据不同学期的教学内容做适当的调整,但应注重考察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