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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教学部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量: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立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部门教研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讨论,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质。

第二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

第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规划,拟定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四条  开展教学检查工作,随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做好评教工作。

第五条  建立听课制度,组织公开教学活动,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

第六条  组织教材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开展资源建设。

第七条  组织教学研究。教学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研究,重视素质教育、思政教育及其它教育思想、教育政策方面的研究。

第八条  协助部主任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新老共进,共同提高。

第九条  组织外聘、拟进教师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对其进行教学能力分析鉴定。

第十条  开展科研活动,举办学术研究、专题研究、知识讲座等活动。

第十一条  做好相关竞赛的组织与培训工作,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数学建模竞赛等。

第十二条  建立教学管理档案,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  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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